济南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住院服务指南
济南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住院服务指南
一、住院登记
· 有卡住院登记。有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住院时应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登记手续。
· 无卡住院登记。无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住院时应先持身份证复印件和住院证复印件到市社保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开具无卡证明,然后再持无卡证明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二、住院押金
参保人住院时,医院根据病种的不同可先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
三、一日费用清单和知情告知
参保人住院期间需随身携带社保卡备查。医院向病人提供每日费用清单,使用“三大目录”外的费用应征得参保人的同意。
四、出院结算
· 有卡结算
有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出院时需使用社保卡办理结算手续,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需使用个人账户金的,应提前告知结算人员)。医院为参保人打印住院发票和《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费用结算单》
· 无卡结算
无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出院时在医院挂账暂不结算,待领卡后再回医院刷卡补结算。
五、报销政策
· 住院起付标准
年度内 | 三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一级医院 | 社区医院 |
第一次住院 | 1000 | 700 | 400 | 200 |
第二次住院 | 800 | 560 | 320 | 160 |
第三次及以上 | 0 |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人员类别 | 0—起付线 | 起付线—1万 | 1万—24万 | 24万—44万 | 44万以上 |
在 职 |
| 85% | 88% |
|
|
退 休 | 88% | 91% | |||
建国前老工人 | 93% | 96% |
六、参保人自付的费用包括目录外费用、目录内先负担费用、起付线、起付线以上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和超过封顶线以上部分。
七 、现新农合全部合并为居民医保,济南市中区、槐荫区、历下区、历城区、天桥区、高新区、长清区、章丘、济阳、平阴、商河都按济南市居民医保政策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