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口腔医院四届蝉联山东省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
2013-12-10 00:00本站原创
近日,济南市口腔医院再次荣获省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成为市卫生系统唯一一家连续四次蝉联此荣誉的医院。
据悉,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两年一届,本届评选活动是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省文明办、省办、省整规办、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办、省工商局、省质监 局、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省总工会、省通信管理局等13家单位共同开展的“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旨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及其他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自觉保护 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近年来,市口腔医院强化诚信理念,加强行业自律,从多方面入手精心打造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口腔医 院,经过单位自愿申报、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各市初审、材料审查、省考评组考评、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意见、省创建活动组委会审定、社会公示,被评为 山东省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 (通讯员:尹静)
据悉,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两年一届,本届评选活动是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省文明办、省办、省整规办、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办、省工商局、省质监 局、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省总工会、省通信管理局等13家单位共同开展的“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旨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及其他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自觉保护 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近年来,市口腔医院强化诚信理念,加强行业自律,从多方面入手精心打造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口腔医 院,经过单位自愿申报、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各市初审、材料审查、省考评组考评、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意见、省创建活动组委会审定、社会公示,被评为 山东省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 (通讯员: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