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口腔医院职工行为规范
2014-08-15 00:00本站原创
济南市口腔医院职工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塑造口腔医院良好形象,根据《山东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行为规范》,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济南市口腔医院医院职工行为规范。
一、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串岗、离岗。
二、要敬业爱岗,恪尽职守,不准工作时间玩手机、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要文明执业,礼貌待人,要执行好首诊首问负责制,不准对患者及家属态度冷淡,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四、要按规定着装,举止得体,不说服务忌语,不准大声喧哗、吸烟和乱扔杂物。
五、要廉洁自律,严肃纪律,严格落实“九不准”,不准以权谋私,以医谋私。
六、要严肃会议纪律,按时参会,开会期间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闭(接上级对口部门工作电话、处置重要问题等紧急状态除外),不准随便离席走动,严禁在会场内接打手机。
七、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因公外出或节假日离济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准电话请假、事后请假。
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好记录,重要紧急情况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报,不准擅离值守、值班电话转移。
九、医院职工工作手机要保持通讯畅通,不准手机关机。
十、要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严禁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