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口腔医院女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2015-09-17 00:00本站原创

为落实《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0—2014年)》,为进一步加强女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使女职工教育培训工作逐步走入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工会法》、《劳动法》、《妇保法》,维护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以人文素养提高为重点,以提高服务质量培训为前提,加大培训的激励和约束力度,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二、加强技术业务培训,各类在岗技术业务培训,在医院职工培训计划下,以切合女职工培训教育为重点,加强培训教育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培训纪律及学习考试要求,完成各类业务技术培训。 

三、严格女职工教育培训纪律,参加培训人员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不准口头请假或捎假。确因公或其它重要事需请假的,事后进行补课。

女职工参加培训情况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

四、上课时,学员要认真学习和记录,关闭手机,不准交头接耳,或做与学习其它活动。 

五、完善技术业务培训学习考试。

护师及以下职称人员,每年进行1-2次护理基础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全面考试,参加心肺复苏考试。

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考试成绩达标规定:理论≥80分,操作>85分。未达标准分者,可申请补考1次,补考仍未达标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