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口腔医院关于调整住院预交金金额的公示

2025-06-28 20:11院务部(招标办、行风办)

济南市口腔医院关于调整住院预交金金额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减轻群众交纳预交金负担,优化就医体验,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卫财字〔2025〕2 号)要求,我院对前三年度常见病种按医保类型进行了个人负担情况的数据测算,制定了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费参考金额,见下表:  

                       

说明:

1、上表仅列出我院常见病种的住院预交金标准,未列出的病种可参照(医保患者3000元、自费患者6000元)预交。

2、医保患者需提供有效医保凭证,方可按医保标准交纳预交金。

3、住院期间病情发展变化导致费用增加预交金不足的请根据情况补交,实际住院费用以出院结算为准,多退少补。

4、符合“先诊疗后付费”身份的患者,免收住院预交金。  

以上住院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标准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

感谢广大患者及家属一直以来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院将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口腔健康保驾护航。

济南市口腔医院

2025年6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