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安全用药“五个原则”
2019-06-11 00:00本站原创
1.妊娠期妇女必须在有明确的指征和适应证的情况下用药。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孕妇不能自行使用药品,也不可以随意停止使用正在服用的药品,包括中药和中成药。而有些孕妇觉得药物对孩子都不好,所以不管大病还是小病,什么药都不肯用,这样也是不对的。
2.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尤其是妊娠早期。对于孕妇来讲,能不用药的疾病尽量不用,像一些小感冒,人本身的免疫系统可以抵抗,吃药只是缓解症状,这种情况下孕妇就不该用药,否则会增加不良反应的风险,得不偿失。
3.用药必须注意孕期,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妊娠期分为早期和中晚期,每个时期胎儿发育的情况不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也就不同。妊娠12周左右是药物的致畸期。在妊娠12周之前,以不用C、D、X级药物为好。用药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严格控制好剂量和服用时间,随时就医调整,保护好母体和胎儿的健康。
4.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已肯定的致畸药物禁止使用。如病情危重,则慎重权衡利弊。50多年前的反应停事件给当时的新生儿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打击,妊娠期用药成为世界关注的话题。当年的事件让我们看到致畸药物的可怕,因此FDA的X级药物,是绝对禁止孕妇使用的。如果必须用药,FDA的A级到D级,从对胎儿危害最小的药物开始选择。
5.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禁止用试验性药物。妊娠期妇女用药还是本着能不用尽量不用,能少用就尽量少用的原则,安全有效最重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才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