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口腔医院召开学习宣传《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会议

2019-06-21 00:00本站原创

    3月12日下午,市口腔医院召开学习宣传《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会议,在全院形成学习条例、宣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医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护士长参加了会议。

    医院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李红梅原文领学了《条例》并指出,《条例》于2018年12月20日经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2月12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全院职工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重要意义,对《条例》明确禁止的13个不文明行为,全院职工都要做到令行禁止,模范遵守,争做文明标兵。

     李肇元院长强调,促进文明行为进行立法,是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持久有效、科学合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济南市口腔医院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在学习宣传《条例》中应当走在前列,在工作学习中应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展示口腔人的良好精神风貌与文明素养。